历数“据传”

FT中文网专栏作家徐达内:上周,中国一系列有意无意的信息流传,使得一个又一个新闻事件不断发酵。从哈尔滨警察打人事件中的多方博弈,到四川的“蛆橘”传言,再到央视主持人王志的任职——这个时代的中国,对于信息的挑选和技巧,已然成为更大是非的标杆。
2008年10月23日
  1. 上周,南方周末发表长平文章,以“舆论操纵”角度切入哈尔滨命案。其实,何只今日夜幕下的哈尔滨,但凡争议事件,有几个当事人不想操纵舆论以期影响事件进程?这都是人之常情,趋利避害的本能罢了。所区别的只是操纵技巧是否纯熟,能否深入人心。
  2. 在哈尔滨命案中,从媒体报道和网络舆情看,倾向于林松岭一方者与倾向于六警察一方者,皆有试图操纵舆论之行为。

    林松岭一方:“六警察打死大学生”的标签化概括可以看作是林方证词影响舆论的首战告捷,尤其是“大学生”一词,极具大众传播杀伤力。如果报道属实,林家除在酒吧外焚纸哭诉进行“人际传播”外,还曾在大众媒体上将林之行为品性形容为“老实”,这无疑是试图在舆论上强化自身无辜形象,但问题是,这与稍后公布视频中死者所呈现行为大相径庭。林父向新京报强调“完整录像”中有“五六个警察一起用脚使劲踢林松岭,时长至少五六分钟”,这一说法迅速影响公众舆论,成为坐实警方“选择性公布”的证据。但问题是,根据25日警方公布的“完整录像”,林父所形容景像极难获得验证,因为正如哈尔滨警方所称:画面中,该段“夜间光线暗、离录像镜头远,因而没有录上”(当然,另有一种可能是警方所提供“完整录像”仍不完整)。由此可知,林父所提供证言确有夸大之处,目的亦无非是试图改变舆论不利形势。

    六警察一方:由于六警察已被收押,并未获得公开发言机会。但从网络舆论看,倾向于六警察一方者亦大有动作。不论林松岭“深厚背景”爆料者是否确有谋略,但经由网络广泛传播,“六提辖拳打林衙内”的标签化概括证明了倾向于六警察一方人士的反击得手。要想消化“坏警察”这个标签,祭出“权贵”堪称民意必杀技,六警察立刻化身为被同情的弱者。在第一版视频录像公布后,六警察一方更加活跃,对死者林松岭“反复挑衅、咎由自取”的指责不绝于网,在百度林松岭吧等舆论阵地上,批林者亦绝不落于下风。

    当然,倾向于六警察一方者并不能等同于六警察利益攸关者,其间必有大量以个人遭遇经验而行善恶判断者。指其因为相关利益而试图操纵舆论或许过火,值得观察的是哈尔滨警方言行。

    哈尔滨警方在此案中兼具当事者和审判者双重角色,因此,官方言行颇为小心谨慎。在公开层面,哈尔滨警方并无明显操纵舆论的“硬伤”。未公布的录像曾被视作“选择性公开”以操纵舆论的铁证,但在25日“完整版”公布后,由于原先略去画面确实缺乏辨认价值,警方又给出并非完全站不住脚的理由——“看完全部录像资料就明白了”,原先的“铁证”亦不再那么“铁”。但办案人员也的确曾流露出试图影响舆论的倾向:办案人员在向大众媒体讲解录像时,使用“咱们的警察”等表述方式,显然具备心理引导作用。

    不过,总体而言,哈尔滨警方在本次命案中表现出了相当的透明与克制,至少比杨佳案中上海警方的表现要更加公正公平公开(当然,两者案情有所不同,上海警方的一个具体考量可能是要保护属下士气,不想让当地执法人员在死伤同时还要承受对执法不当的指责)。如果说黑龙江晨报本地媒体等在10月13日率先报道此案,还可能是哈尔滨警方未及要求宣传部门配合“管理”,那在六警察刑拘、第一版录像公布后,新京报等仍能连续发表林松岭家人等对警方明显不利的证言,且黑龙江“党网”东北网也照样予以转载,实在堪称近期中国媒体管理上不可多得的进步案例。根据中国媒体管理常态,如果哈尔滨官方确有意愿消除“杂音”,比照瓮安事件,至少可以管住媒体信息出口,如由新华社或者省内媒体等接管信源。

    当然,能够制止新京报跟踪报道、新浪建立专题的宣传官员没有出手,并不意味着黑龙江官方真的“无所作为”。从使用东北网首发分析“网民为何开始同情警察”等评论(并为门户网站显要转载),到严格控制本地传统媒体对事件的跟踪报道,宣传官员的身影从未从第一线消失。但是正如白岩松所说,宣传官员们需要做得更好的一项工作是,更频繁更迅速地举办新闻发布会。

    哈尔滨官方迄今就林松岭案举办两场新闻发布会,其间相隔十余天,各类猜测传言风生水起。如果25日所公布“完整录像”确实完整,何不在林父指责之后迅即公布?如果林母所称“警方提出和解”确实不存在,何必迟了一周方才否认?

    一般来说,媒体与民众在心理上本能地更倾向于相信"弱者控诉",因此,在没有被反驳否认之前,倾向于林松岭一方的这些证言获得了广泛的信任,媒体上相当多意见领袖甚至直接引用这些单方面证言为论据指责警方。无人代言的形势,使得哈尔滨警方长时间陷于指控之中,只能让外界以为警方"默认",进而使得民间不信任官方的情绪更加滋长。

    当然,以上判断都是基于没有更大“阴谋”的前提下:林松岭身后确实没有权贵背景;“完整录像”确实没有经过更加巧妙的处理;更重要的是,事件进程没有一个更“全知全能”的高级操纵者,没有力量想要将此事打造为一个舆情民意控制样板……

    ●上周,另一个被“传言”(或称“谣言”)严重伤害的群体无疑是柑橘产销者。热爱言论自由的人士更愿意使用传言一词,而更相信权威秩序的人则直接斥之为谣言——“蛆虫柑橘”的说法经由短信传播、官方辟谣、时评反驳这一系列传播形式,不仅未能止于真相发布,反而扩大受众人数,大江南北四处传来“有虫”新闻。

    面对威胁可能时,人性中“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非理性恐慌是天生弱点,更要命的是,中国地方政府及专家的公信力实在低落,以至于“越辟越谣”。

    从理论上说,如果四川广元官方确实对蛆虫柑橘进行了妥当处理,然后若无其事,普通民众毫不知情、恐慌全无,倒确实是个维护社会稳定、避免额外损失的好方法。可惜此法好则好矣,就是不太现实(SARS之际以中国卫生部之能量亦不能实现,操作难度可想而知),以四川广元这样一个地方政府所能够拥有的能力,碰上一个手机、网络传播无孔不入的年代,想要封锁消息简直是“痴心妄想”,且不说出于商业利益可能存在的“别有用心”者,就说当地居民,出于关爱亲友之动机,发出预警短信,也实在是正常不过。

    封锁消息不太现实,那么碰到此类事件,次优选择只能是主动承认。如果四川广元在发现并处理蛆虫柑橘的同时(哪怕之后),就迅速通过媒体或自身网站等渠道公布处理措施、范围等信息(哪怕不那么详细),虽然也一定会带来公众恐慌,但应该不至于像被动供认那样后果严重。

    很不幸,四川广元最终选择的就是(也只能是)被动承认。除去“辟谣”之前已经产生的恐慌外,被动供认也总是不如主动承认来得让人相信诚意。各类瞒报屡见不鲜之时,中国地方政府公信力本已相当低落,“蛆虫柑橘”再以一种被迫承认的姿态出现,难免让公众更加怀疑。虽然辟谣一定可以消除一些非理性恐慌,但毕竟效果大打折扣。

    其实,四川官方在短信迅速传播之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数据予以回应,本来也是“亡羊补牢”,较之任由恐慌弥漫无人应答,已算得领会众口铄金的道理,因而也并无多少人公开质疑四川官方处置蛆虫柑橘的成效。只是农业厅急切之下,宣称要对“谣言”进行报案,以期“保护果农利益”。恰是此番表态,引发了大量时评作者在川外媒体上予以批评。

    没有理由怀疑四川官方想要保护果农利益的恳切心情。只是,在不同的行为逻辑模式中,批评者站在更广大的消费者利益和保护言论自由立场上,认为四川官方一开始就犯了错,以致今日格局,怪不得“传言”;而四川官方站在更真切的本地生产者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立场上,认为“谣言”夸大事实,造成不必要恐慌,实在可恶。

    从一方口中的“传言”到另一方口中的“谣言”,其间,无非是一个“度”的衡量。很不幸,谣言止于智者,而我们在面对一个特定现象或事物时,绝大部分都不是掌握其间知识的智者,我们总是会自己恐慌并传播恐慌,而且常常会无理性恐慌。既然谣言不可避免,恐慌也不可避免,最可行的办法只能是迅速主动回应,重建公信力,尽量减少恐慌。

    对四川农业厅来说,站在无辜果农立场对“造谣者”实施报案本来也是有其逻辑理由,只要将来审判者能够综合考量言论自由的社会效益即可。只是“报案”一说,在客观上导致“蛆虫柑橘”话题在媒体上继续发酵,以致全国各地新闻“跟进”,想来不会是四川农业厅想要看到的景像。

    当然,把板子全打在四川广元地方政府和农业厅身上也不太公平。从各地媒体报道中,我们可以了解,蛆虫柑橘现象其实不能算是一个新闻,年年皆有,正如“青菜里有虫子”一样。只是拜短信传言与四川农业厅“报案”所赐,加之食品安全卫生已成惊弓之鸟,致使今年荣升媒体热议对象。

  3. 上周另一件和“据传”有关的事是王志赴云南丽江任副市长。早前“传闻”到云南任副厅级干部的说法最终证实,时评作者多有以此嘲讽辟谣者公信力。银玉芝发表文章指其为抽屉政治现象——“故意拉开体现透明和民主,看完民意和形势后再关上,然后再定具体的结果”。但以王志任职层级看,似乎还用不着“抽屉政治”,从报道中看,王志是以博士服务团一员身份支援西部大开发,央视另一主播张政任新疆主席助理亦是如此。半年前的传闻更多可能是个人私下泄漏所致。当然,正如银玉芝如言,王志挂职之后前途应也已安排妥当,不过,在中国人事安排中,这实在算不得什么异常。

真正的“抽屉政治”中外皆有,古今皆有。在近日中国,需要予以运用的恐怕还是“救市”这样的决策,比如“中央默认”地方政府救市。

(作者徐达内:曾供职多家媒体,现从事互联网行业。联络邮箱:xudanei@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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