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全面拯救金融业

FT首席评论员沃尔夫:眼下驱使金融市场分崩离析的忧虑情绪,与不久前推动金融市场繁荣的贪婪一样夸张。必须马上终止这种恐慌。那么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答案是:“任何事情”。

采用杂乱无章、一家机构接着一家机构、一个国家接着一个国家的解决方式的时代已经过去。我花了一些时间——可以说是太长的时间——才意识到全部的风险。或许是美国财政部的错,特别是任凭雷曼兄弟(Lehman)倒闭的决定,引发了今天的恐慌局面。那么,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一言以蔽之,就是“任何事情”。被波及的经济体占全球产出的一半以上,使得这场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成为20世纪30年代以来最重大的危机。

首先,必须应对这种恐慌局面。这种局面已使得一些政府为债务提供全面或部分担保。这些担保扭曲了竞争。然而,一旦政府做出担保,就不能在危机结束之前收回。因此现在欧洲国家应该为系统性重要机构的大部分债务提供有期限的担保(或许6个月)。然而,鉴于美国的银行数目巨大,此类担保在那里既不可行,也不必要。

这种有期限的担保应该能鼓励金融机构相互借贷。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央行就必须慷慨解囊,为那些系统重要性过高、无法坐视其倒闭的机构提供贷款,即便这些贷款得不到担保。

通过这些方式,应该能够重新启动信贷流动。但各国政府不能允许银行利用公共部门的资产任意冒险。在担保期内,政府必须对决意保护的机构实施严密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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