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牌照,少管价格

FT中文网专栏作家周其仁:对同时作为电信企业所有者和监管者的政府来说,准入限制下的价格管制总是给自身带来两难;一旦放开准入,难题自然迎刃而解

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宣布,从10月1日开始放松对电信资费的管制,实行只管上限价格、开放下限竞争的新体制。这是值得欢迎的政策变化,虽然这个变化来得实在晚了一点。

为什么说晚了?因为中国电信市场早就具备了放松价格管制的条件。最重要的条件,就是中国从1994年开始,就放弃了由一家政府公司独家垄断电信市场的传统体制取向,转为打破垄断、引进竞争、开放市场。中间几度曲折,大体到2000~2002年间,就形成了移动、联通、网通、电信、铁通等数家大电信公司竞争的局面。

数家电信公司在一个市场上争客户,应该再也不需要政府全面管制电信资费。政府全面管价,原本的理由是保护消费者免遭垄断公司的不公平对待。要是市场大门紧闭,里面只有一个卖家,政府当然不能听任“自由定价”,因为独家的卖方垄断可以尽情摆弄彼此竞买的消费者。在这个条件下,政府全面管制价格——由政府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的计划价格公式来定价、并检查监督执行——就顺理成章了。

市场的开放,改变了卖方的行为逻辑。几个卖家互相竞争,怎样决定输赢呢?给定同等质量的商品和服务,谁索要的价格低,谁就是赢家。这样,开放的环境逼得大家各出其谋,降价取胜。既然市场里的卖家有了降价的动机和行为,为什么还要政府全面管制价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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