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技公司试图用复杂性迷惑外界。因此,美国联邦法院花了近四年时间来审理美国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对谷歌(Google)提起的反垄断案。但是,在翻阅了数百万页的提交文件、3500份证据和数十份证人证词之后,法官阿米特•梅塔(Amit Mehta)本周得出的结论非常简单明了:“谷歌是一个垄断者,并且一直以垄断者的身份维持其垄断地位。”
这些话将在全球数字经济中引起回响,律师们争相理解其含义。跨国公司研究中心(SOMO)的高级研究员米歇尔•梅格(Michelle Meagher)告诉我:“法规没有改变一个字,但全球公司的反垄断格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太令人震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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