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

勇敢对“二选一”说不,才能让平台坐下来商谈

钟晋汉:近年几个新平台崛起,品牌方的选择变多,博弈余地也随之变大,“二选一”的争议越是激烈,越证明其无法持续。

6月底,阿里巴巴与格兰仕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产品创新、新品研发、IoT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数字化合作。这则新闻看着很普通,但如果联想到此前一年格兰仕与阿里巴巴的恩怨,就不难发现其中的戏剧性。

一年前,格兰仕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格兰仕在天猫平台出现搜索异常的声明”,指出在618促销期间,搜索端陆续出现异常,影响销售,怀疑遭到“二选一”。在短短4天内,格兰仕连发8份声明,可见其愤怒的程度。随后,在2019年10月28日,格兰仕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天猫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相关事宜提起诉讼。电商平台“二选一”的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

市场加司法是最好的救济渠道

“二选一”即“排他性交易”(Exclusive Dealing),指的是企业通过合同等方式“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在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电子商务法》第22条、第35条;《反垄断法》第14条和第17条;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省级《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相关规定,都明确禁止排他性交易行为,也即“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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