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商

走出“二选一”困局:解铃还须系铃人

王琳:迄今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把“二选一”直接写在条款里。舆论场上“二选一”争议不止,这大概算得上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立法遏制“二选一”等电商乱象近年来呈不断加码之势。但“二选一”乱象并未因此停歇。

最新站出来发声的是上海老字号协会。据称,今年“双11”期间,不少刚刚兴高采烈触网的上海老字号品牌,也成了“二选一”的“扫描”对象。另据媒体调查,在这轮激烈的“二选一”中,能够同时保留甲乙平台的店铺,已经是不错的结果,大量中小商家,只能以关闭一方店铺收场。

不同于格兰仕的高调,更多曝光“二选一”的商家都选择了匿名。毕竟生意还得做,流量又把持在别人手里。面对降维打击,不撕破脸成了绝大多数当事方的共同选择。

正因为这种不对称的博弈,制度完善和行政监管的介入才被寄予了更多期待。不少媒体对立法的快速推进和职能部门极具针对性的喊话,颇为乐观。

现实却是这些乐观的预言屡屡落空。由此带来的治理难题还在于,叠床架屋的法律法规以及林林总总的规范性文件一次次被无视。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破窗效应”。投向立法管制的石头,有了第一次“擦边球”又未触发责任机制,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就会接踵而至,直至沿街的窗都被打破。

这些“窗”,在“二选一”的法律规制领域至少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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