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金融服务业“赚取”业绩奖金是那么容易。第一步:签订一项协议,根据它,只要你管理的基金业绩超过一个一般的基准水平,你就能获得报酬。第二步:借入资金,将之投入风险资产。第三步:获利!当然,如果风险资产未能盈利,第三步不会自动实现。但从基金经理及其奖金的角度看,这是一个“正面我赢,反面投资者输”的局。
这类奖金安排如果得到天真的执行,将意味着,风险越高,支付的奖金越高,并且超过正常比例。要证明这一点毫不费力。我们或许会希望,投资者足够精明,不会落入这种明显的圈套。但宾夕法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统计学家迪安•福斯特(Dean Foster),和牛津大学(Oxford University)及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的佩顿•杨(Peyton Young)在金融危机早期就曾警告,基金经理可能以老练得多的方式隐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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