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推销艺术还是工程实力?是天才创意抑或冷酷无情?又或者仅仅因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天生就具有远见卓识和无可挑剔的品味?无论乔布斯取得成功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他的天才能力可不止一点。甚至他的“副业”皮克斯(Pixar)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苹果(Apple)是乔布斯的初恋,他白手起家创立了这家公司,后来又从悬崖边上把它拉了回来并打造成为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也难怪我们许多人对乔布斯的去世感到难过——他要活着,准能给我们带来更多惊喜。
我每天的生活都是在电脑前度过的,是乔布斯的诸多创造让我的生活更美好。但奇怪之处在于:我拥有苹果产品的时间从没有超过两周,两周时间已足以让我放弃,并把它退还给苹果公司了。(顺便说一下,苹果公司的顾客退货部也是让人无可挑剔!)我的Macbook Air?硬件炫极了,可软件有些花里胡哨,界面也不够直观。我的iPad?华丽得很,可它太重了,不太喜欢无线网络,而且直到我在Windows笔记本电脑上进行了一些极其荒谬的操作之后,它才可以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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