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商道

法与商道:中国外资新政解读

中国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寿双:中国4月6日发布有关外资的纲要性文件,解读下来,可以用两个关键词概况:一视同仁,为我所用。

2010年4月6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这是继2006年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十一五”期间外资利用规划》后,又一个纲要性文件,而且正如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所说,这个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总要求,也可能是国家发改委出台《“十二五”期间外资利用规划》的“预披露”。

在随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和商务部马秀红副部长对文件出台的背景做了解释。张晓强指出:“它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目标,通过推进改革创新,创造更加开放、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促进内外资的公平竞争,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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