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

法与商道:中国国资、外资和民资风向

中国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寿双:中国国资、外资、民资的三国演义格局最近又开始发生微妙变化。就民营经济前景来说,有两个制衡点需要关注。

中国国资、外资、民资的三国演义格局最近又开始发生微妙变化。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呼之欲出。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09年8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开始重提中小企业发展,随后,9月19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小企业29条”),中小企业29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着眼全面发展相结合”,重心分两半,一半在于“拯救”限于困境的中小企业,一半在于将民营中小企业重新推向前台。3月24日会议则完全是“推”,在轰轰烈烈的国进民退之后,重新开始启动民营经济这条线,重提200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36条”),寄希望于借助民营经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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