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

不畏权势的法学家——从哥大校级教授联想到中国大学官本位等级制(下)

龚刃韧:中国大学最大的特色是官本位基础上的等级制,全职教师等级繁多、教师包括正教授之间收入贫富悬殊。

三、西方大学与中国大学的对比

(一)发达资本主义公立大学的平等原则与社会主义中国大学的官本位等级制

记得2022年在清华大学校园接种新冠疫苗时,发现那里有几个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待“院士”。我看到一位50多岁的“院士”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不经排队就接种了疫苗,而当时还有许多坐着轮椅或拄着拐杖的退休老教授在排长队。即使按中华民族本土的尊老传统,也应让那些坐着轮椅或拄着拐杖的老人优先接种。所以,那一场景顿时让我感到,中国大学已把官场上那套腐朽的等级特权制全盘搬进了校园——捧出极少数人享有高官式特权待遇而蔑视绝大多数的教师。然而,如果大学对广大的教师缺乏应有的和平等的尊重,那么这样的大学或许能培养出更多的高官权贵,不可能培养出世界级杰出学者,更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世界一流大学。(注23)难怪早年(1951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的知名学者资中筠在2011年拒绝了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的邀请,她说:“我已经不认同现在的清华了,今年一百周年要给我发请帖,我表示了婉拒,我觉得清华已经面目全非了。”“有点像是‘招天下英才而摧毁之’。”(10.8,《资中筠自选集》首发式上的讲话),她说是指自由思想和独立人格的丧失,而转向趋炎附势的熏陶。(注24)

在大多数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如欧洲、日本、加拿大等国的公立大学或国立大学,大学校长及其各院系院长或主任也多由教授会选举产生。由于强调公平原则,同等资历的教授无论在哪个大学或从事何种专业,个人薪酬都相差不是太多,即使诺贝尔奖得主也不享有更高的年薪。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以私有制为主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最平等的地方或许就是大学了。

虽然有些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大学,如加拿大公立大学也设有冠以某种名称的研究讲席(research chairs)教授,但只是获得研究经费和声望,并不增加年薪。(注25)在德国大学教授工资改革因导致教师之间工资差距过大还引起了宪法问题。例如,德国 2002年德国联邦议院制定了《教授工资改革法》,该法第1条即修改了《联邦公务员工资法》,引入了W型工资。与传统上依据年龄和资历的C型工资不同,W型工资在基本工资之外引入了绩效工资。但由于引入绩效工资带来了教授之间工资差距扩大问题,从而引发了学术和宪法争议。2012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第二庭判决2002年修订的《联邦公务员工资法》以及黑森州公务员工资法律中关于W2工资数额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第33条第5款规定的“与职务相当的赡养原则”而无效,立法机关应该最迟于2013年1月1日之前制定新规则。(注26)

1949年以后,中国在教育体制方面深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因此,尽管中国号称是社会主义国家,著名大学都是国立大学,但从大学校长、书记到各院系所党政领导都由上级党政机关任命,并在官本位基础上对大学和对教授人为地制造各种等级,因而完全排斥大学自治和平等原则。例如,在行政级别上,中国大学被分为“副部级”和“司局级”等;在财政资助体制上,中国大学又被分为“985工程”、“211工程”等不同等级。甚至连大学课程也分教育部精品课程、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合格课程不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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