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

如何防止警察性骚扰?

张千帆:由于公权力未能得到有效约束,警察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其中对女性的侵犯性质尤其恶劣。

两个多月前,中国的“米兔运动”轰轰烈烈突然降临,不少“公知”大V和公益人士卷涉其中,公知圈内也对运动的方式和效果产生了激烈争议乃至撕裂。

当时被忽视的一个普遍问题是公权力的性骚扰。和警察等公权力相比,公知圈或公益圈的权力资源即便有,也十分有限。受害者尚可能实现私力自救,或诉诸网络舆论使侵害人声名扫地。然而,公权力的性骚扰就远没有那么简单了,因为关系的失衡被放大了许多倍。在职场内部,上级通过巨大的权力资源得以对其下属维持不正当性关系,即便下属不愿意也慑于其掌握的公权力资源而无可奈何;在监狱、看守所甚至一般公众场合,警察等一线政府工作人员则可能依仗手中掌握的强制权力,对普通平民实施性骚扰。最近发生在广州的一起警察针对女律师的恶性侮辱,即为其中的一个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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