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

停发新股不如打破“新股不败”

苏培科:适当减缓新股发行速度,彻底反思新股不败的原因和彻底改革不合理的新股发行制度,让A股市场告别休克式疗法。

中国A股市场在2016年的表现全球垫底,流通市值蒸发2.43万亿元人民币,而在2017年,截至到目前的表现也基本垫底,对此投资者叫苦不迭,但A股市场的次新股表现和IPO数量却令全球其它市场望尘莫及。于是,就有市场呼声希望停发新股,让市场休养生息。

当然,从目前二级市场萎靡的走势和严重缺失的投资信心来看,A股市场确实需要休养生息,否则肯定是个多输的局面。实际上,中国证监会也意识到这一点,在端午假期前夜紧急对限售股减持采取了行政干预措施,减持新规规定大股东(含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IPO前、定增)限售股,在任意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2%(大宗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这意味着5%以上的已经解禁的限售股在三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3%;半年不得超过6%;一年不得超过12%。

上述减持新规看起来确实简单粗暴,但在2017年A股市场解禁市值超过2.9万亿元、较2016年增长约26.67%的情况下,又没有增量资金入市,如果对限售股不采取措施必然会方寸大乱,这次证监会虽然用行政手段强制立规也是迫不得已,从效果上来看,未来至少会大幅降低解禁、减持的数量,尤其对于那些玩票的、大宗过桥减持、大股东和董监高套现逃逸的行为会被抑制。对大股东减持,我认为应该更多地采用市场化手段,比如可以对IPO后一年内业绩变脸的限售股延长1-3年锁定,IPO后3年内亏损的、上市公司在亏损期的和定增后业绩对赌未达标的禁止限售股减持,直到业绩连续三年盈利和达到对赌目标才可按规减持。如是,好公司的大股东一般不太愿意大肆减持,而垃圾公司和亏损公司想减持也减持不了,限售股压力自然缓解,而且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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