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

香港“壳股”、“千股”的投资陷阱

孟茹静、欧阳辉:“炒壳”热潮兴起,不仅因为中国大陆企业的上市热情,也是香港监管过于宽松的结果。

近期,香港创业板风波不断。芭迪贝伊(08297.HK)与尚捷集团(08183.HK)两只拟上市新股先后因涉嫌配售集中、不合上市规则而受到监管机构的查询,并宣布推迟上市。事实上,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近来采取多重措施打击“壳股”、“千股”,此次行动亦早有预兆。

2016年6月,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提出,在现有的上市委员会基础上,新增上市政策委员会和上市监管委员会。前者将负责整体上市政策和上市规则的修订,而后者负责处理一些涉及合适性问题或有特殊影响的上市申请,意味着对上市过程的监管将会更为严格谨慎。另据媒体报道,2017年2月,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希望制定新框架,既管好已经上市的公司,也让新上市公司经过新规则检验,提升上市素质。同时,2017年1月,证监会和港交所发布联合声明,指出上市证券申请人应该拟定一个适当的分配基准,将股份在拟配售股东间较合理地分配,不至于出现一小部分人控制绝大多数股份的情况。

那么,“壳股”、“千股”究竟有何威力,让市场感到恐惧、让监管层高度紧张呢?通过这篇文章,我们来谈谈它们对于投资者的危害,在香港存在的原因,以及他们的存在所折射出的可能的监管漏洞和股市痛点。

“壳股”、“千股”投资陷阱

大陆A股上市门槛较高,而借壳上市的标准也自去年以来越来越严苛,一系列的限制鼓励内地多家公司赴港上市或借壳,也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不为融资,只为“造壳”。 2015年与2016年,香港创业板分别上市31家、45家企业。在2016年的45家公司中,36家以全配售(即不公开发售股票)形式发行新股,8家以配售、公开认购的混合方式发行新股。香港创业板公司多以“全配售”形式上市,可以容易地创造极为集中的股权结构。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上市时最少要由100名公众人士持有股票,公众人士持股比例不低于25%,以创造一个公开市场。因此,股权结构较集中的上市公司可能会受到香港证监会的怀疑和检查。例如,2017年1月12日上市的泰锦控股(08321.HK)亦曾在上市前被证监会检查,发现仅有6.67%的股本被公众股东持有。

某些上市公司之所以要维持如此低的公众持股比例,既是为了方便公司日后“卖壳”,也是为了方便控股股东操控行情、压榨小股东利益,港人俗称“围飞”。坊间传言,当庄家牢牢掌握股权时,刚一开盘,庄家挂出极高牌价,即可令股价飞涨数十倍之多。当然,仅仅把股价炒高是不够的,为了脱身卸货,庄家还有妙计。通过暗地里的关联交易,例如找相识熟人或亲戚来购买股票,可以提高成交量,进而吸引散户入市。一旦有天真的散户购入股票,庄家便可以大量卖股,致使股价大跌。当跌到一定程度时,散户会疏忽地认为下跌的幅度已经很大,可以安心抄底了,殊不知原始价格是现价的几十分之一。庄家一面抛,散户一面买,股价的大升大落过后,散户会损失惨重。

有些庄家并不满足于此,通过高超的财技,他们甚至可以长期从中小股东身上获取厚利。这种不专注于发展正经业务,而是利用旁门左道来赚股东钱的股票,投资者称之为“老千股”。 例如名声在外的民信金控(00273.HK)被一些股民称为“千王之王”。该股票最早于1982年在香港主板挂牌交易,主营业务范围据称是为投资买卖证券提供经纪及金融服务、出租物业、提供互联网及互联网相关服务、以及投资控股。我们注意到,这只股票曾多次更名。虽然公司对外声称的主营业务变化不大,股票名却更换得很勤。

我们还可以发现,该公司在2000年至2017年间进行了频繁的合股、供股操作。所谓供股,指上市公司发行新增股票让现有股东认购,股东按其持股比例认购新股。一般而言,新股的认购价格会有一定的折让,即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股东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与供股,如果参与,就需要充足的资金;如果不参与,其权益将遭到稀释,在有折让的情况下还会对股价造成向下压力。合股,即把多股合成一股。例如,香港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股价必须达到0.01港元,否则就会面临退市。股价奇低的“仙股”,为了保住上市地位,就常常通过合股来提高股价。如果这些“仙股”仍然年年亏损,那么合股也只是暂时性的解决办法,随着股价进一步下跌,有的公司还会选择再一次合股。2017年1月,民信金控通过供股筹集款项28.76亿港元。参与供股的投资者每持有五股股份获发六股股份,每股供股股份的价格为0.13港元,相当于供股前最后交易日收市价0.238港元的54.6%,折让幅度为45.4%。据公司公告,原本的股份总数为18437332875股,供股股份数目为22124799450股。因此,理论上的除权价为:(0.238 * 18437332875 + 0.13 * 22124799450) / (18437332875 + 22124799450) ≈ 0.179港元。所以,如果小股东没有参与供股,也没有在供股前卖出股票,可能会直接面临24.79%的损失。所以,对于没有充足资金或不愿意加重损失的小股民,只能割肉离场。事实上,相对2011年之前,动辄以1供8、以1供10,以5股供6股还算比较“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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