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

专车管制:一个简政放权的反例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傅蔚冈:要让公众出行有更多选择,就不应把出行方式限定于传统出租和约租。要求所有平台都有出租营运资格,也与市场主导资源配置背道而驰。

在民众该怎么出行的问题上,中国的政府主管部门开始用法规的方式表态。

在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先后对“专车”发声之后,交通运输部也将对专车立规。据媒体报道,全国性的“约租车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之中。而在6月3日,交通运输部组织多位交通领域专家,以及北京、上海、义乌、西安和青岛等城市的出租车公司领导和出租车司机代表,针对出租车改革方案召开了一次闭门性会议,目的是深化出租车改革思路。

会议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从参与方来看,据媒体报道,参加会议的都是传统交通运输行业的利益攸关方——交通领域专家、各个城市的出租车公司领导和出租车司机代表。在一场讨论约租车、或者说打车软件的内部会议上,只见到利益反对方的出租车代表,却没有专车公司代表和消费者代表与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当然,也不排除另外一个可能,那就是此前交通部已经就此问题和专车公司交流过意见。

尽管如此,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消费者还是需要对今后可能出台的“约租车管理办法”保持谨慎乐观。一个最为重要的理由是,从目前媒体透露的信息来看,今后“租赁车、私家车可能不能接入专车平台”,且“专车平台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以及在服务地具有相应机构和服务能力”。这意味着刚刚被解放出来的市民出行自由,又将回到领牌照的老路上去,而这显然是市场的要求相悖的。

如果说今年如火如荼的专车争议的最终结果,只是相关部门出台了“约租车管理办法”,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因为专车、专车平台和约租车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要将其整合在一个“约租车管理办法”之中,难以摆脱增加审批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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