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0月,我在新加坡一个俗称“梧槽尾”的地方出生。正式地址当时叫美芝律433号,“美芝律”三个字是英文Beach Road的闽南语拼音。顾名思义,Beach Road是沿着新加坡市区南部滨海的一条路,东侧是加冷河(Kallang River),西侧是新加坡河。这样的地理结构,早年聚集了很多与海上贸易、航运和造船有关的行业的从业人员在这里安家。
早年新加坡很多行业是由不同种族和籍贯的人所控制甚至垄断的,航运、造船基本上是福建金门移民的特长。我的祖上是金门后浦人氏,祖父1920年代南来新加坡之后,就定居到梧槽尾,在美芝律433号这一处双层店屋做起了筑造舯舡的手工业小生意。
但是,我对美芝律433号没有一丁点儿印象。我出生后不久,美芝律433号那一带就拆了。政府在旁边建了十多栋十多层楼高的公共住房,绝大多数是客厅、饭厅和卧室为一体的房型,俗称“一房半厅”;少数是一个客厅、一间卧室的“二房式”和一个客厅、两间卧室的“三房式”。这就是现在大家所熟悉的“组屋”。
我祖母、大伯、我父亲、三叔、小叔本来全住在美芝律433号,拆迁之后,全被打散,搬进旁边新盖的美芝路(这时开始使用规范汉语了,把方言音的“律”改为了“路”)大牌四号组屋(中国叫“四号楼”)。父亲和大伯一家各分到12楼的一间组屋,三叔一家分到6楼的一间组屋,小叔未婚,与祖母一起分到3楼的一间组屋。没错,是一间,不是一套。这就是前文说的“一房半厅”,大概也就是20多平米。我大伯一家六口,我父亲一家五口,当时都不嫌狭小,现在回想起来,真不知道怎么住,大伯一家还一直住到三个堂姐都嫁人了才一一搬走。
组屋制度是李光耀领导下的人民行动党政府的创举。1959年, 由李光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参选地方政府时,他提出要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提倡教育、改建乡村道路。1960年,人民行动党地方政府从殖民地政府建立的新加坡改良信托局手中接棒,建立了建屋发展局,大规模推动公共住屋计划。
祖籍金门的林金山在1960年被委任为建屋发展局首任主席。1961年5月25日,河水山居民区发生大火,造成了2600户人无家可归,16000人流离失所,灾民被分配到邻近的河水山联络所、金声小学。李光耀承诺尽快给灾民盖好房子。1961年底,也就是河水山大火七个半月后,灾区重建计划完成。九个月后,1962年2月,1900户灾民入住河水山组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