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

中国反垄断风暴为何乏人喝彩

天则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杨俊锋:中国本轮反垄断事实上偏离了政策本意,方式也随意专断,当前被查处的多是经济垄断,而非积弊多年的行政性国企垄断。

近期,国家发改委发起的新一轮反垄断风暴,横扫包括奔驰、宝马、奥迪等在内的诸多国际巨头。而在8月20日一天之内,发改委即开出再次刷新记录的天价罚单,12家日企被罚12.35亿元。

按理说,垄断损害其他相关企业的权利,妨碍竞争,从而危及经济发展,损害全民福祉;而且损害民众的消费选择权,榨取民众利益。因此,反垄断本该是除被查处企业外,各方都会称快的正义之举。然而,中国的反垄断风暴却舆论反应平平,甚至还招来嘲讽,而被处查处企业却纷纷表态支持。

中国反垄断所处罚的对象,都是经济性垄断,并主要是外企,且大多是高档消费行业;而对中国经济和消费者危害最大,又属于大众必需消费行业的如石油、电信、银行等领域的行政性垄断国企,却毫发未动。这种明显的选择性和倾向性,显然偏离了反垄断的本来目的,使其公正性大打折扣,让人不由不怀疑其动机。而且,反垄断过程是一个高度封闭的内部程序,并完全由主管部门一家说了算,企业严重缺乏抗辩的机会和获得公正救济的可能,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对反垄断正当性的怀疑。

首先,只处罚经济性垄断。中国本轮反垄断的对象,无论奔驰、宝马等车企,还是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它们所谓的垄断,都属于经济性垄断。这种垄断是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由于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优势而形成的;更准确而言,它其实应称为基于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垄断,或称市场性垄断。

经济性垄断或许具有垄断的某种表现,但事实上它们所处的行业都存在着较为充分的竞争,而并无权排斥其竞争对手参与竞争,消费者也仍具有较大的选择权。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的垄断地位,通常是基于其良好的产品和服务,而由市场主体特别是消费者长期选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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