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周前,效率不高的印度议会通过了一项调整该国公司法的议案。该议案中包括一项格外吸引眼球的提议,要求所有企业把2%的净利润投入企业社会责任项目。
这一规定不具备强制性。然而尽管如此,任何未能达到这一最低标准的大企业,需要在其年报中对其未能达标作出解释。如果做不到,公司将被处以罚款。
听起来这似乎是一种推动吝啬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绝妙手段。不幸的是,用来支持印度部分公司慈善事业的体制,一贯是对外封闭的舒适小圈子,往往效率低下,偶尔还会滋生腐败。这意味着,实行这项规定可能会弊大于利。
这一新法出台的原因很简单。印度在这方面有巨大而迫切的社会需求。最近几十年,印度企业比过去富有多了。因此,他们有责任将部分所得回馈全社会。至于强制性的报告制度,某些欧洲国家也实行了这种制度,看起来似乎效果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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