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唯有法治才能消除贫困

索罗斯和阿比德:我们应该感到欣慰的是,全球贫困人口已经减半。但如果我们不能加强发展中国家的法治,这些成果就可能付诸东流。得到法律赋权的公民既是民主的保障,也是民主的生命线。只有在人人都能使用法律武器的时候,世界才能战胜贫困。

贫困正在离我们而去。尽管全球经济处于下行之中,世界银行(World Bank)和联合国(UN)今年的报告仍显示,世界各地区的极端贫困人口都出现了记录开始编制以来的首次减少。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的进展并不一帆风顺,但我们应该感到欣慰的是,我们已经实现了这八大目标中的首个目标:靠每日不到1美元维生的人数减半。然而,如果我们不能加强发展中国家的法治,这些成果就有可能会付之东流。

贫困理应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关注重点之一,但我们却忽视了它的孪生灵侣(twin soul):不公正。全球约有40亿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是穷人。我们呼吁联合国通过新的发展目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2.0版的千年发展目标。这一次,要给予贫困人口法律赋权(legal empowerment)、人权和无国籍以应有的重视。正如1.0版千年发展目标列了一系列指标(比如极端贫困人口比例减半、普及小学教育)一样,2.0版也应将攻克全面法律赋权面临的障碍以及其他问题列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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