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FT社评: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

这个世上适用于富人的法律是一套,适用于穷人的则是另一套。当伦敦金融城警方决定不对JC Flowers前英国首席执行官进行欺诈调查时,你还能得出什么别的结论呢?

这个世上适用于富人的法律是一套,适用于穷人的则是另一套。当伦敦金融城警方决定不对JC Flowers前英国首席执行官拉维•尚卡尔•辛哈(Ravi Shankar Sinha)进行相关欺诈调查时,你还能得出什么别的结论呢?上周,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对辛哈处以280万英镑的罚款,这是其有史以来就不涉及市场舞弊的违规行为对个人开出的最大罚单。该局在调查结果中表示,辛哈以欺诈手段从一家公司(该公司是私人股本集团JC Flowers投资组合中的公司之一)获得了130万英镑的费用,滥用了雇主对他的信任,其行为“缺乏诚信”。用法律语言来说,这就等于是为展开相关欺诈调查提供了理由。

在英国,失信于雇主是一件特别严重的事。性质严重的失信案件很少会交由地方法院审理,而是直接移交刑事法庭,一旦定罪,则难逃牢狱之灾。曾在高盛(Goldman Sachs)担任秘书的乔伊蒂•德-劳雷(Joyti De-Laurey)就是这样被判入狱7年的——2004年时,她从高盛偷走了440万英镑。即便涉案金额比这小很多,量刑力度通常还是会很大。这就是为什么当警方决定不对辛哈的行为展开全面刑事调查时,人们仿佛嗅到了双重标准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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