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

高管必须为银行安全负责

保诚保险前董事长杰科姆:银行高层应重新采用合伙制,即由大约12人的最高团队来管理,一旦银行倒闭,这些人将承担共同及连带责任。

一些银行大而不能倒。纳税人不可避免地成为最后的责任人,因为银行继续提供信贷至关重要。否则,经济活动将继续低迷。问题是如何让银行变得安全,同时确保它们继续发挥有效放贷者的功能。

距离此次金融危机爆发已过去5年,对于解决方案的寻找还没有结果。对银行设置越来越严格的资本金要求并非解决方案。持有资本金代价高昂;因此,银行往往宁愿减少放贷,而非增添提高资本金的需要。这一难题是我们的经济现在为何仍处于低迷的核心问题。

下面列出的建议无疑会让很多人不悦,它来自我与伦敦金融城(City)最有远见的思想家之一的对话,他希望(与很多银行家一样)维护伦敦作为一个金融中心的声誉。

英国最严重的灾难——苏格兰皇家银行(RBS)、北岩(Northern Rock)、HBOS、劳埃德银行(Lloyds)——是管理失灵的结果:糟糕决定没有受到董事会的约束。这同样适用于美国和欧洲大陆。其他银行也犯下过严重错误,然而,尽管规模不一样,但它们证实,一些银行规模太大而无法安全运营。巴克莱(Barclays)最近宣布的改革举措就证实了这点。治理准则列出的各项“改进”似乎没有一条奏效。非执行董事已被证明无效,把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职位分离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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