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政府之职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根治食品安全危机,要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更要追究政府执法部门的失职。不建立官员问责制度,危机将继续恶化。

2012年4月23日,就是河北阜城学洋明胶厂毒胶囊事件爆发后的第八天,我独在微博上徘徊,不少粉丝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毒胶囊的受害者写了专栏没有?”我说“没有”。一位粉丝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微博虽然简洁但毕竟言犹未尽。”

这是我知道的。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受害者毫不相干,但在笔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无数受害者愤怒的眼神,浮现在我的周围,使我难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当事人的纵火灭迹和阜城副县长令人发指的自我表扬,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

食品安全危机爆发于2007年的三聚氢氨事件,呈现出两个鲜明的特征:第一,食品造假的范围不断蔓延,从普通食品到有机食品,从国内品牌到外资品牌,从小商场到大超市,从街头小摊到知名餐厅。可以说,消费者的信心已被彻底摧毁,没有什么食品是安全的。你说能做的,就是一边祈祷一边屏息期待下一次丑闻的爆发。第二,食品安全犹如牛皮癣,一再死灰复燃,例如三聚氢氨奶粉的重出江湖。结果,消费者不但对食品安全没有信心,对政府执法部门在问题发生后的“纠错能力”同样没有信心。哀莫大于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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