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对于早期由于证券和意识形态争论所产生的问题,许多都是通过市场自己的发展和磨合,逐渐加以解决的。
对国有股的流通问题也是一样,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及其增配部分的流通和减持问题,市场很早就在寻找解决的途径。
从历史上观察,对与国有股等非流通股的流通和减持问题,在2005年之前就存在着这样一个市场和政府共同努力设法解决的过程。
首先是自发探索阶段:
1994年4月,珠海恒通集团收购棱光实业35.5%的股权。这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第一例国有股转让。
插图1:棱光公司
1999年9月,陆家嘴以每股2元的价格协议回购国有股2亿股,开国有股回购的先河。
其次是政策准备阶段:
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不影响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
其三是试点过渡阶段:
1999年12月,中国嘉陵和黔轮胎首次通过配售方式进行国有股减持试点,因为配售价格过高,配售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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