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奥巴马应铁腕限薪

新美国基金会Smart Globalization Initiative主席亨德利:美国一般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薪酬,是普通雇员薪酬的400倍。奥巴马应该把薪酬定在35倍。

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近期提出,接受政府纾困的金融机构的高管、经理和交易员的薪酬,必须由新成立的“监管委员会”加以审核。这绝对是正确之举,原因在于,正是上述人士令我们承受了巨额亏损——交易和信贷亏损总计达到惊人的2.8万亿美元——而他们却想照常领薪,仿佛形势依然大好。

但总统和他的顾问没有设定高管薪酬的具体上限,而(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提出了指导性原则,这是错误的。他们没有制定适用于所有受监管金融机构和所有上市公司的永久性限制,更是大错特错。

有确凿证据表明,高管薪酬过高是下列现象的主要根源:一切公司犯罪和失当行为,美国公司对创造和保护国内高质量就业岗位的漠视,对构建并维护公平的总体薪酬制度的漠视,以及绝大部分近来交易和信贷方面的巨额亏损。薪酬极端悬殊首先难以跨越道德底线的时代早已离我们远去:它已经成为一种食肉细菌,蚕食我们的经济体已有30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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