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把银行国有化?

FT首席经济评论员沃尔夫:美国政界就是否该对银行实施国有化产生了分歧。争论的背后暗藏着两大问题:谁来承担损失?什么是银行重组的最佳方式?

1978年,美国总统吉米•卡特(Jimmy Carter)的通胀事务顾问阿尔弗雷德•卡恩(Alfred Kahn)使用了“萧条”这个词。总统对此大为光火,于是卡恩开始用“香蕉”一词代替。不过卡恩预言的萧条还是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很可能发生在“国有化”身上。事实上,国有化已经发生了:不然你要如何描述联邦政府针对房利美(Fannie Mae)、房地美(Freddie Mac)、美国国际集团(AIG)以及越来越多地对花旗集团(Citigroup)采取的行动呢?难道国有化不是已经成为巨大的金融香蕉了吗?

争论大多是语义层面的。但其中暗藏着至少两大问题。谁来承担损失?什么是银行重组的最佳方式?

银行就是我们。经常,人们在进行讨论时,就好像惩处银行可以不对普通人造成任何损失。可如何银行出现亏损,就必定有人要承担损失。实际上,政府的决定是让纳税人承担了本应落在债权人肩上的亏损。有些人主张股东也应得到援助。不过这种情况没有发生(理应如此):股价确实出现了暴跌。这正是股东存在的意义所在。

不过,绝大多数银行业资产的筹资方式是借贷,而不是发行股票。因此确保债权人毫发无损的决定具有深远意义。如果我们认为,伯南克关于“国有化”的定义就是决定要“清除私有股东”,那么我们可以把这种行为称为“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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