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谈判力更强?

《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薛兆丰:谈判力,指的是讨价还价过程中对成交价的决定能力。这个概念暗示,市场中交易双方的地位并不平等。真是这么回事吗?市场中的价格究竟是由谁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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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力(bargaining power)是指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对成交价的决定能力。这个概念暗示,市场中交易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可以压制另一方,有一方可以比另一方更有话语权。但真是这么回事吗?市场中的价格究竟是由谁决定的?

设想有位业主,宣布要把房子以20万卖掉。房子是他的,房价也就由他定吗?不是。这位业主确实“宣布”他的房子要卖20万,可要是没人承接,他这个“宣布”就啥也不是。假如业主确实希望把房子卖掉,那么与其说他“宣布” 或“决定”了价格,还不如说他经过一番调查后,向潜在的买家们“汇报 ”了市场价格。

世界上其他商品或服务,其价格也不是由卖主或买主单方面“决定”的。没错,总有人先把最终得以成交的价格说了出来,但在“时间上首先”说出价格,并不意味着在“因果上决定” 了价格。若没有买卖双方的赞成,任何先提出来的价格都不可能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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