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没有房东,只有租客?

虽然中国楼市高烧难退,但本报中文网记者魏城指出,不管是普通购房者,还是海内外炒家,在中国买卖、炒作的都不是真正的产权,而是“70 年租用期”。 

老张是我的一个朋友,来自香港,在英国定居多年,已入籍,看到中国大陆房地产炒得红火,有些眼红,也想凑个热闹,但近日告我:他已放弃了这个想法。

我不解,尝试着问个究竟。他说,这几天他上网,看到中国网民讨论新公布的《物权法》草案,才知道许多中国人倾尽毕生心血买到手的房子,只是一个70年租用期,不是真正的产权。

 “我在英国买房,只买free- hold,怎么会千辛万苦跑到中国买个70年的 lease- hold?”他对我说。

 free-hold和lease-hold是英国房地产的两种形式:free-hold指永久所有权的房地产,以中国人所称的“花园洋房 ” 为主,lease-hold指定期租赁权的房地产,公寓单元房居多,期限则都很长,最短也要99 年,最长的甚至有999年的。

也难怪,老张没在中国内地生活过,不了解中国 “国情 ”:中国内地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城镇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尽管经济改革已实行了近30年,但土地仍然不能私有。

根据以往公布的有关法规,中国内地的城镇居民可以“依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但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只有70年,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新公布的《物权法》草案据说 “突破了70年大限”,但也仅仅允许房主“期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 “续”的还是使用权。

虽然中国法律仅仅规定土地不能私有,没有明确提及地上建筑物的属性,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用中国一位法学学者的话说,是 “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老张听完我的一席话,伸了伸舌头: “好恐怖啊!” 但他的眼神却是一种幸免于难的得意神情。

您已阅读21%(688字),剩余79%(2665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订阅以继续探索完整内容,并享受更多专属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FT中文网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设置字号×
最小
较小
默认
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