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是我的一个朋友,来自香港,在英国定居多年,已入籍,看到中国大陆房地产炒得红火,有些眼红,也想凑个热闹,但近日告我:他已放弃了这个想法。
我不解,尝试着问个究竟。他说,这几天他上网,看到中国网民讨论新公布的《物权法》草案,才知道许多中国人倾尽毕生心血买到手的房子,只是一个70年租用期,不是真正的产权。
“我在英国买房,只买free- hold,怎么会千辛万苦跑到中国买个70年的 lease- hold?”他对我说。
free-hold和lease-hold是英国房地产的两种形式:free-hold指永久所有权的房地产,以中国人所称的“花园洋房 ” 为主,lease-hold指定期租赁权的房地产,公寓单元房居多,期限则都很长,最短也要99 年,最长的甚至有999年的。
也难怪,老张没在中国内地生活过,不了解中国 “国情 ”:中国内地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城镇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尽管经济改革已实行了近30年,但土地仍然不能私有。
根据以往公布的有关法规,中国内地的城镇居民可以“依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但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只有70年,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新公布的《物权法》草案据说 “突破了70年大限”,但也仅仅允许房主“期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 “续”的还是使用权。
虽然中国法律仅仅规定土地不能私有,没有明确提及地上建筑物的属性,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用中国一位法学学者的话说,是 “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老张听完我的一席话,伸了伸舌头: “好恐怖啊!” 但他的眼神却是一种幸免于难的得意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