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

“自由”的歧义——从霍布斯到马克思(下)

张千帆:在可见的未来,对个人自由的最大威胁仍然来自于政府。任何把实现“自由”的希望过多寄托于国家的“理论”都会让其走上歧路和邪路。

编者按:本文的上半部分见《“自由”的歧义——从霍布斯到马克思(上)》

四、“自由无用论”与历史决定论——马克思的问题在哪里?

除了斯多葛主义之外,伯林对“自我”的另一层剖析是所谓的“自我实现”——另一个不当用词,他聚焦的其实是批判真理的必然性。自由与必然性之间的纠结不仅困扰了18-19世纪,而且困扰了20世纪上半叶。伯林专门写了“历史决定论”一文,并花了相当篇幅反驳经济学家森等人对决定论的辩解。这是自由与理性关系的另一层展现:自由显然不应该是任性愚蠢,“自由不是自由去做非理性、愚蠢或错误的事情。”“真正”的自由是主动顺应必然规律——无论是自然的还是历史的。如果一个人总是想摆脱重力的束缚,他显然是无知、徒劳和不自由的;只有认识历史或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人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这类耳熟能详的马列套话作为策略建议倒也无伤大雅,但是“必然规律”这个自然科学范式一旦被套用到无限复杂的人类世界,不仅显得狂妄无知,而且很容易为宣称掌握了“必然规律”的列宁式领袖剥夺一切自由提供话语权,最后变成登峰造极的强权逻辑:“强迫经验的自我走上正轨不是暴政,而是解放。”

伯林总结了不同决定论学说的三个共同特征。首先,历史决定论认定人类历史存在个人不能改变的客观规律;其次,只有极少数精英才能认识到历史必然规律,绝大多数芸芸众生懵然无知;最后,历史决定论意味着宿命论,历史发展进程和个人选择无关,对个人选择赋予道德赞美或谴责也不可能有意义。上述三点都有问题,其中第二点问题更明显:历史发展规律必然错综复杂,普罗大众觉悟再高也难以参悟领会,因而只能听命于天纵英明、审时度势的极少数革命领袖。由于历史发展指向的伟大使命不可避免地受阻于既有利益结构,英明领袖往往只有通过暴力革命才能实现历史使命;在一段时间,领袖必须集中一切权力甚至剥夺所有人的自由,才能克服革命队伍本身的自私惰性,并领导它打碎旧体制及其保护的既得利益结构……

这一切指向何处,我们已经十分熟悉了。历史决定论为暴力革命和领袖独裁提供了理论依据。1903年,普列汉诺夫在讨论党内集权时宣称,革命是至高无上的;如果革命需要,民主、自由、人权都可以牺牲。虽然他后来改变了想法,列宁不折不扣将革命逻辑进行到底。在列宁看来,民主政治无法实现革命目的,因为特定阶级生活在客观物质条件决定的社会心理和历史观念之中;认为和平说服就可以改变思维,本身就是错误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只有首先改变物质条件,才能塑造能够完成推翻统治阶级历史使命的阶级意识。无论是工人农民,绝大多数无产者都是愚昧无知的,托洛茨基等民粹主义的想法完全不可行;他们不能有独立思考,必须绝对服从领袖。

第二点实际上和第一点相矛盾,因为它显示某个历史发展阶段其实没有什么不可阻挡的“必然性”,而是需要天降英才的领袖独裁才能实现。然而,对于自由而言,第一点更为致命,因为它直接导致宿命论:不错,个人可以意志“自由”,但是在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面前,个人“自由”只是无力而无奈的意淫,犹如“螳臂当车”、“蚍蜉撼树”,不会产生任何实质作用。因此,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和康德的本体—现象二元论异曲同工:对于后者,现象世界是严格由自然因果律决定的,容不得任何自由,“自由”只能在心性本体世界里追求;对于前者,宏观历史的巨大车轮以其不可改变的固有轨迹滚滚向前,微观个体的自由意志和行动只是历史进程中无足轻重的噪音。既然一切都早已命定、什么都改变不了,那还折腾什么呢?不难理解,和康德不同的是,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对个人自由只有蔑视乃至敌视——毕竟,剥削和压迫也是资本家的“自由”。

当然,历史决定论可以有多种形态,至少可分为宏观与微观决定论。微观决定论更为极端,坚持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是由外在因素先天决定,即便马克思也并不主张这个意义上的历史决定论;宏观决定论则未必否定个人可以自由选择,只是个人选择并不能改变社会大势。宏观决定论又可分为严格与宽松两类,宽松的决定论只是主张历史发展存在大趋势,但并不断言特定社会在某个时段会呈现什么形态。总之,宏观决定论和微观个体自由可以兼容,个人选择并不受制于任何历史“铁律”,但是传统的历史决定论确实意味着“自由无用论”——个人无论如何选择,都不会改变既定的历史走向,从而陷入消极悲观的宿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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