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

教育腐败的样板与教育反腐的“样板戏”——高校的丑闻教授及其“保护性处分”

林原:笔者对中国高校校方“保护性处罚”性丑闻涉事教授毫不奇怪,对没有高校教师公开站出来批评这样的丑闻也毫不奇怪。

早已严重腐败化的中国高校,丑闻必然会不断爆出。看似孤立的腐败个案,其实是密密麻麻潜藏“水下”众多个案中偶然浮上水面的一个。去年一位女研究生在毕业前夕举报其导师,学校处理结果在本年3月底方公布,并很快引发巨大争议。最近又到毕业季,正是众多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走上社会的时候——包括一些受侵害但不愿声张的女毕业生。现在正是深入评析这类事件的时候。

本年3月31日凌晨,重庆师范大学就该校美术学院原院长黄作林与其女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一事发布情况通报。通报中未写黄作林受到何种党纪政务处分,仅提到:“对黄某某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已告知举报者本人,并在黄某某所在党支部和原学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重庆师范大学或许对具体处分有些难于“启齿”,因为黄作林未被开除党籍,而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也未被取消退休待遇,而是由三级教授降为四级教授。通报范围不过是在原二级学院范围内,重庆师范大学其它院系被排除在外。

中国教育部以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中有:郑州科技学院辅导员叶成因为与学生保持两年不正当性关系,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撤销教师资格。重庆师范大学自夸“坚持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难道对黄作林“罚酒三杯”式处分能反映“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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