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

隔离点设置背后的法律与科学问题

刘远举:在设立隔离点时,对于居民们的关切,应有合理的、科学的回应,需要拿出切实的措施,把风险降低到最小。

15日凌晨,上海张江集团官网就张江纳仕人才公寓的现场视频发布情况说明。

当下,中国疫情仍然在高位运行,各地仍有爆发风险,设立隔离点会是一个时常发生的事。中央领导人曾指出:“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所以,疫情之中,任何事情都应从法律与科学的角度去分析,去处理。

一、政府能否征用“民宅”作为隔离用房呢?

张江集团在回应中表示:张江纳仕人才公寓是张江集团投资建设的国有产权租赁住宅,某种程度上,是想通过国有、租赁,这两个产权性质来论证征用的合理性。

从法律逻辑看,对于征用而言,是租用还是购买,是国有还是私人都并不是问题。

从法律属性上说,租用与民私人购买,其实并无区别,使用权与产权,都是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用益物权定义,即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以,租赁来的使用权,也是私人财产。房主拥有的产权实际上是一种永续租赁权,而房屋租赁权是有期限的居住产权,从性质上两者并无本质区别,也不应有序位之别,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

征用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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