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作为后续经济修复的关键因素,受到市场广泛关注。过去1年统计局再度调整社零口径,本文首先对口径的调整方向进行了讨论,并根据近期发布的12月社零数据探究2020年消费恢复缓慢的原因,最后指出2021年消费恢复的主要关注点。
2020年社零新口径分析
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当月值计算的同比与官方公布的同比数据存在差异,绝对值同比低于官方同比月均0.89个百分点。官方解释是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起公布的是新口径下的绝对值和同比。2019年的新口径绝对值可以通过2020年同比数据进行 推算,绝对值同比低于官方同比即说明修订后2019年绝对值被调低。
这并不是社零第一次调整口径,过去20年间2003-2006年、2010-2011年、2015年和2018年均出现绝对值同比和官方同比差异化。统计局对2015和2018年数据做出过解释,表示分别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对其上年数据进行修订。由此推测,2003-2006年和2010-2011年的口径调整或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2001)、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2005)以及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2009)有关。
图表1:2020年社零绝对值同比与官方同比存在差异
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
考虑到2019年新口径绝对值可以由2020年同比进行推算,因此对比推算值和原始值的差异可大致推测2020年口径调整的方向。根据最新公布的12月社零数据可知,2019年全年社零总额由原始的41.16万亿元下调3634.77亿元至40.8万亿元,下调幅度为0.88%。从结构来看,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分别下调4302.61亿元和上调688.53亿元,变动幅度分别为-1.18%和1.47%,鉴于餐饮收入是去年消费的重要拖累项,新口径下规模提升或导致下拉作用有所放大。
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企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下调2175.6亿元和1459.17亿元,降幅分别录得1.47%和0.37%。需注意的是,限额以下基数调降主要集中于下半年,在后疫情期间限额以下消费明显恶化的环境下,基数调整或部分对冲限额以下消费下滑的程度。但从最新公布的12月数据来看,其同比基数并未出现明显调整,消费在新老口径统计标准下,表现渐趋稳定。
图表2:新口径下2019年社零调整情况(亿元,%)
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
图表3:限额以下基数调整或对冲下滑程度(亿元,%)
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