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七年35轮的努力,中欧全面投资协定(EU-China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以下简称“中欧投资协定”或“协定”)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谈判。中国和欧盟在全球疫情持续肆虐之际达成重大交易,有偶然因素,也有其必然性。实际上,早在2015年欧盟委员会就在其贸易和投资新战略中将中欧投资协定列为优先事项。2018年中美贸易战爆发后,谈判进程明显提速。2019年第21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明确宣布了2020年完成谈判的目标。2020年12月6-11日,双方围绕文本和清单剩余问题进行了最后一轮谈判,并于其后扫清所有障碍。目前,协议文本仍需经过审查确认,并提交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批准。
中欧投资协定在全球投资治理体系演进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与国际贸易的全球治理明显不同,国际投资领域没有一个象WTO那样的多边体系发挥统领作用,规则制定和实施主要是在双边和区域层面。截止2020年,有效国际投资协定总计约2660个,包括2340个双边投资协定和320个包含投资条款的其他协定(如包含投资章节的自由贸易协定)。国际投资协定体系在过去十数年中进入大调整阶段,表现在新增协定减少、覆盖范围扩大、规则质量提升。新型协定的规制范围从准入后向准入前、从保护向促进延申,更多地涉及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环境、社会、劳工等可持续发展因素得到加强。延续和拓展这方面的变革趋势,中欧投资协定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达到了很高标准。加之协定涵盖世界经济的重要两极,其对完善全球投资治理的意义不可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