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企业的治理问题

郑志刚:金融科技公司兴起使金融脱媒悄然加速,其平台性质和业务特质决定其将选择与传统商业银行不同的治理构架。

金融科技企业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纵深发展应运而生。它的核心使命是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大数据的数据结构和云技术的计算能力来解决长期困扰金融业务开展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传统上,由于信息不对称,需要获得资金支持的借款人并不清楚可以从哪儿获得她所需要的资金,而贷款人则并不清楚怎样才可以把他闲散的资金有效利用起来。他们共同找到一家叫做“银行”的中介结构。银行把贷款人闲散的资金以低的储蓄率吸收进来(比如说3%的年利率),然后再以较高的贷款利率(比如说5%)把这笔资金贷给借款人。存贷款的利息差构成银行稳定的利润来源(2%)。

如果此时借款人能够清楚地知道哪位贷款人具有闲散资金,二者直接签署借贷协议,那么,对于借款人可以以低的贷款利率(比如4%,低于通过银行的5%)获得这笔贷款,而对于贷款人则可以获得更高的资金回报(比如4%,高于银行支付的储蓄利率3%)。因而,在金融实践过程中一个始终努力的方向是“金融脱媒”。而金融脱媒的关键是信息不对称的减缓,甚至消除。一定意义上,金融科技企业的出现使的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减缓,进而金融脱媒以高级的方式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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