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

中国国企改革不能再流于形式

苏培科: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应尝试引入优先股改革,以制约国有股一股独大,为国企改革提供有益的制度设计。

近期,有关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消息甚嚣尘上,给人的感觉是国有企业改革似乎又要大干快上。但从近些年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进展来看,往往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有些国企改革的结果甚至偏离了改革初衷,尤其喊得最凶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结果成了国企、央企之间的“大拼盘”。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通过股权转让、混合发展的模式来制约国有股一股独大,改变国企低效运营的现状。但从改革运行的结果来看,前些年各地拿出来搞混改的项目资产质量普遍不高,民资普遍参与积极性不高,还有很多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担心主动与民营企业发生关系后说不清道不明,索性观望。最近还出现了一个新的现象,就是在这一轮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爆仓后,迎来了一批新的“趁火打劫”者,很多质量较好的民营企业控股权纷纷落入了国有企业的口袋,当然有少部分是主动“抱大腿”,大部分是迫不得已。目前能拿出钱的可能就剩国资背景的机构了,民营企业大部分处于高负债和高利率借贷,而这轮去杠杆重点去掉的似乎就是这些企业,于是一些大股东出现债务危机的好资产就成了国企争夺控股的目标。今年以来,各类国资公司成为A股公司控制权转让市场生力军。据媒体统计,上半年国资拟参与或已完成的控制权交易涉及上市公司16家。从收购方实控人看,3家为国务院国资委,2家为地方政府/机关,2家为中央事业单位,剩下9家为地方国资委。当然,这只是一部分,实际上最近大量民营上市公司都在与国企谈控股权转让和流动性拯救的方案,相信今年年底的数据会更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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