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上映之后,舆论普遍叫好,但也有观点认为,《药神》的情节,简单的把矛头与情绪指向了国外药企,指向了“西方专利”、指向了药企、甚至医疗界,而忽略了新药研发投入巨大,在专利保护之下才能收回成本。没有专利制度,就没有新药,更多的人得不到救治。
这个批评当然是有道理的。不过这部影片并没有这么简单。
电影的作用往往在于情感的唤起,这是第一步,接下来就是舆论接棒,深度讨论。从这个意义上看,舆论是电影艺术的最后一环。
《药神》片中,隐喻可谓处处可见。
电影中的药名叫格列宁,制药公司叫做诺瓦,而真实生活中,药名叫格列卫,公司叫诺华。其实,有类似困境的药物还很多,比如易瑞沙、特罗凯、泰克布等等。电影中药物、公司虽然改名了,但却没有完全隐去,仅仅一字之差,而且也是治疗的慢粒患者。
除了药物的高度逼真,还有时间上的挪移。在电影中,强调时间的情节非常多。翻盖手机、百元钞票的样式、浦东只有金茂与东方明珠,都点出了大概时段。假药骗子张长林在小旅馆中观看的是中国队与巴西的比赛,解说员还叫出了“徐云龙”的名字。在网上查一下就可以知道,2002年,徐云龙随队参加韩日世界杯并打满3场比赛。这就是对时间的精确定位,2002年。实际上在现实中,陆勇知道这个药是2004年,因为走私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捕是在2013年。
那么为什么电影中,药物、公司都高度近似,但时间却被整整推前了10年?显然,这不是艺术需要。一个解释是,为了把时间推到专利没有失效的时候,这样就避免了指向国内仿制不力。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彻底的虚化药品名字与公司?电影中,还有这样的细节,跨国公司代理旁听公安局会议,局长表示这是破例。所以到了这个时候,电影隐约指向的是政商结构。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电影指向一个具体的事实时,泛泛而谈《药》片错误的导向了“西方专利”,就是一个“以虚对实”的错位的批评。这对影片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