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20日起,美国联邦政府因短期预算法案未获参议院通过而被迫“关门”,恰好这也是特朗普执政一周年的日子。美国国会,或者更具体地说,国会中的民主党,是要以这种方式来“庆祝”特朗普执政一周年纪念日的,但美国民众对此倒没有多大反应,因为这已不是他们第一次经历政府关门的事情。
不应把美国政府关门视为“政府治理能力低下”的“笑话”。从宪制角度看,政府因预算得不到国会同意而关门,正显示预算作为国会制约行政权力的一种手段而发挥作用。在美国的宪政制度设置中,预算权是国会的一项实质性权力,国会通过预算的分配和批准,来制衡政府。此中逻辑不难理解。中国人爱说一句话: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万万不能。这话对政府尤其适用,政府的运行乃至“为人民服务”,都是要以钱为基础。没有钱,政府什么事都办不成,那不就干脆关门歇业?
虽然美国宪法授予了国会掌管“钱袋子”的绝对权力,但国会通过预算权来约束政府并非一开始就如此,而是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其中,主要是四部法律的实施从程序上完善了预算权,使之牢牢成为国会坚守的阵地,这就是1921年的《预算与会计法案》、1974年的《国会预算和扣款控制法》、1985年的《格拉姆法》以及1990年的《预算加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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