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

解决社会问题的死循环需要“比慢”

周健:很多社会问题庞杂而深不可测,所以我们应该用一种“比慢”的精神,在系统性思考之后,去做一些实际的工作。

本文为作者“中国公益的重建与转型”系列之六

12月13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携程虐童事件”中的亲子园工作人员郑某、吴某、周某某、唐某、沈某某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批准逮捕,与上月初数以亿计的公众刷屏相比,这条消息几乎没人关注。

琢磨一下这些年恶性社会公共事件的发展路径:首先有人先为一件事感到愤怒,上网爆料;然后社会公众以情绪性谩骂,施以共鸣;高潮是媒体和自媒体以笔为刀,展开道德性批判;最后是政府出手“抓人”,民愤平息后落幕。

所有人都知道,恶性社会公共事件是人制造出来的,但问题不在人,而在于法律和制度缺少防范机制。但手握权力的人深知,用“抓人”这种“短平快”的方式处理问题,能更简单、更直接、更迅速地消解事件给个体带来的危机和焦虑,能快速地稳定领导和群众的情绪。

由此上溯到一百多年前,从康梁时代到辛亥革命,从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到现在,在重大公共事件上,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社会,都喜欢用简单直粗暴的手法解决问题,鲜有人对问题进行系统性思考,更谈不上带来有效的制度性变革。覆巢之下无完卵,处于政府和民间社会公众之间的第三领域——公益组织也同样深陷在简单直接粗暴之中。

上周有人在《慈善组织花了那么多钱,为什么孩子还被虐待?》一文下面留言:“从政策倡导、系统高度解决问题确实有用,但目前实际形势决定了能影响政策的大多数途径都并不对公众开放。如果不对着弱势方去做事,很多资方又不愿意买单。那难道大多数公益组织都应该关门大吉?”这个留言包含是毁灭还是生存的纠结,公益组织不注重公共环境改善,存在的价值在哪里?公益组织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躺在穷人身上过日子,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公益是一件专业而严肃的事情,如果公益组织选择从弱势一方下手,第一个该羞愧的当然是公益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公益组织的生存纠结是一百多年来,政府权力在第三领域大幅扩张的结果。特别是最近几年,政府通过大量社会服务购买,对集团捐赠人的政策性影响,对公益组织架构的政治性干预,都是在不断增加政府在国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第三领域的控制力。这样的情形之下,丧失独立性的公益组织,既不完全属于政府,也不完全属于民间社会,参与解决社会问题时,往往容易陷于政府的工具化和私人社会的随意性的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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