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政改是“一国两制”的一个坎

田飞龙:当新的制度共识与国家观逐步在香港人心中扎根成长,发展的前景依然宽阔,一国两制的生命力依然鲜活。

香港回归那一年,我读初二。早春时节,乍暖还寒,有一天我们忽然被通知到操场集合,老校长摆出了一台黑白电视机,全校师生集体为邓小平同志的逝世开追悼会。那是一个悲伤的时刻,老校长尤其提到了一点:香港就要回归了,小平同志却不能亲眼见证。小平同志那么关心香港?香港回归又于中国有何特别含义呢?那年的七一,从电视画面中看到五星红旗在香港大地升起,英国米字旗降落,竟瞬间热泪盈眶。一升一降之间,恍如隔世,中华民族似乎站立得更加坚实了。

但那时我对香港并不了解,也从未踏足香港,朦胧中感觉那是一个纸醉金迷的资本主义社会,这样性质的社会怎么与社会主义祖国和谐相处呢?在后来的学习中,我才知道,是小平同志创造性提出了“一国两制”并付诸于基本法加以实施,成功解决了香港和平回归及回归后治理的制度框架问题。

我不曾想过,自己最终的学术历程与研究对象竟然和香港密切相关,结下难解之缘。

初识香港,感受两制

2014年3月15日,我以香港大学Leslie Wright Fellow的身份第一次来港,研究课题即为香港政改。此时的我已从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毕业,就职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是宪法学。对香港的访学,来自于香港大学陈弘毅教授的邀请,因学术上的交往与求教,他建议我来港实地观察和研究。为了靠近学校租房从事研究,我感受到了香港的高房租和过分狭窄的居住空间,这是第一印象。除了港大研究津贴,我还得靠写稿赚收入养活自己。当然,这些问题尚能克服。后来我才知道,不是每个香港人都能努力就活得好的。

政改是“一国两制”的一个坎,是基本法未完成的课题。具体而言,它是指基本法第45条和68条之特首普选与立法会普选究竟应当怎样实现。回归以来,围绕这一问题发生了多次政治博弈,其宪制性成果是2004年关于“五部曲”的人大解释及2007年关于2017特首普选的决定。“循序渐进”是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订出的政改程序原则,但香港反对派心里没底,一天没有实现双普选,就一天不踏实。事实上,以我宪法学者的眼光,有基本法保障,即便香港未实现普选,其权利保护仍属上乘,民主程度亦相对较高。可是,香港人只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要追求一种符合“国际标准”的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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