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三会

中国金融监管新框架:走向超级央行?

FT中文网专栏作家沈建光:金融监管改革引发争论。现行监管框架调整的成本与收益孰轻孰重?未来调整方向如何?监管协调机制应遵循立体式改革模式。

中国“十三五”规划建议将“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由此把改革目前的金融监管框架提高到战略高度,也引发的日益激烈的讨论和论战。

早在三年前,笔者在本专栏发表文章《中国大部制改革构思》,提出现有“一行三会”(一行三会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体系已不适应混业经营的金融发展新形势,有必要进行深入改革。而在今年7月股灾之后的文章《驱散股灾阴霾的三步走战略》中,笔者也明确表示,危机暴露出现有金融监管体系缺乏协调,迫切需要改进。

如今,针对金融协调监管改革的话题再次引发广泛关注,支持者与反对者皆有不同见解。在笔者看来,目前对于金融协调监管的讨论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是否应该调整,核心争论体现在监管调整的成本与收益究竟孰轻孰重。第二个层次是如何调整,成立国家层面的金融稳定委员会、“三会”合并成立统一监管机构以及仿效危机后国际央行改革最新经验,成立超级央行均是备选方案。

一、改革现行金融监管框架势在必行

仅第一个层次即是否应该调整而言,笔者认为有八大理由去改革现在的金融监管框架:

第一,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现有金融监管体系严重落后于金融发展现状。可以看到,目前中国所实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是上个世纪90年代逐步形成的,伴随着近年来大资管时代的到来,混业经营趋势不可逆转。然而,现行“一行三会”监管格局与这一发展趋势相悖,导致金融市场机械分裂,监管真空区与监管套利的现象普遍存在。实际上,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已为我们提供经验教训,当时次贷产品横跨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产品设计,监管落后恰恰是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第二,现实危机拉响警报,如不修改金融监管框架,将酝酿更大风险。确实如此,今年7月发生的股灾令人不寒而栗。当时证监会为防风险,大力清理配资,但对于银行、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行业究竟有多少资金进入、市场杠杆水平如何并不清楚。其后引发的股市大幅下滑以及连锁反应更让各监管部门手足无措,并加剧了系统性金融风险与救助成本。而早在2013年6月,中国也发生了令人瞠目的货币市场流动性危机,俗称“钱荒”,更由于央行与金融机构之间沟通不畅,一度导致银行间隔夜利率一度飙升至接近30%,显现出分业监管的漏洞。

第三,金融危机后,国际经验显示央行在宏观审慎方面的地位增强,监管职能大大提高。例如,英国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彻底而全面的改革,取消了原有综合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FSA),赋予央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责,又将微观审慎监管职责收归央行。美联储走向了“超级监管者”,不仅大小型金融机构均由美联储管理,连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一切金融监管权都由其管理。而欧债危机之后,欧盟亦批准了建立以欧央行为核心的银行业单一监管机制,强化了欧央行在监管方面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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