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降低了开展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的准入门槛,大幅拓宽了境外人民币回流的通道,取消了资金来源限制,显著优化了跨国企业开展人民币资金业务的制度环境,本质上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又一政策落地。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是指跨国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通俗来说,就是跨国集团在其内部成员间进行的资金调配活动。而所谓双向,就是指集团企业既可以归集境内成员单位的可用人民币资金,放款给境外成员,又可以归集境外成员的资金,借贷给境内成员,从而提高集团整体的资金运营效率,优化资金配置,减少外部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因为资金的币种是人民币,相当于是允许跨国企业集团,在不需要贸易背景的情况下,让境外的人民币资金合法进入境内,从而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最早于2014年2月在上海自贸区试点开展(银总部发〔2014〕22号文),并于2014年11月推向全国(银发〔2014〕324号文)。但全国的版本较自贸区版本,限制较多,比如企业准入门槛更高,资金池净流入额有限制(自贸区版无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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