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相关报道大肆宣传中国领导层推进“法治”的举措。若果真如此,那将代表着2013年11月中共三中全会承诺的改革迈出了积极的重大一步。创建一个强大、独立的司法体系是增进公民权利以及为公司和投资者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关键举措。
中国官方媒体,还有一些投行分析师和外国媒体评论员,借用其中一家官方媒体的话语,将四中全会誉为“绘制了一份法治蓝图”,这提升了法治可能已被提上领导人议程的预期。这是在玩文字游戏。
和2500多年来的情况一样,中国领导人认为,中国需要“法制”(rule by law),但不是“法治”(rule of law)。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他的同僚们无疑希望法律更有效地运行,但他们的目标是让司法体系更加灵敏地响应中共的需求及其意愿,而不是通过使司法体系更加健全,让中共政权及其组织机构更加负责任。法律太重要了,不能留给法院解决。自两千多年前秦始皇推行法家学说以来,利用法律约束民众就被视为自上而下统治的核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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