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商业银行修法应立足优化金融生态

中国安邦集团研究总部:时隔十一年,中国《商业银行法》的修订工作正式启动。商业银行已在综合经营的路径依赖上渐入佳境,该法修订属于事后法律认可。

时隔十一年,中国的《商业银行法》修订工作正式启动。有消息人士称,目前中国银监会已经下发征求修改建议的函,相关的调研工作已经展开,可能9月份之后形成修改意见。据悉,银监会在征求部分商业银行建议的基础上,目前形成了对《商业银行法》的初步修改意见,主要在董监高任职资格管理、商业银行监管指标调整、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调整以及增加有关行业协会条款四个方面。其中涉及贷存比的调整,同时还建议考虑将资产证券化、托管业务、网络银行、电子银行及财富管理等业务纳入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并且明确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信托性质。

我们注意到,不久前的6月份,中国全国人大财经委就曾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提出修改商业银行法,要对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跨业投资、同业经营、风险管理等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并将《商业银行法》修订列入指导性计划,也即属于已经启动法规调研起草工作,条件成熟也可以提请本年度审议的第二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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