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

仅凭起诉难以让银行更安全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教授马克•罗:起诉导致摩根大通巨亏60亿美元的两位主要当事交易员,也许会满足公众的渴望,但也可能会削弱打造更稳健金融体系的努力。

剧情转移到法庭。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伦敦鲸”不当行为的两位主要当事交易员已被起诉。案情的其他细节或许将通过引渡程序水落石出。但有一个大问题:这些控告能否让金融市场更完善、更强健?答案是,既能又不能。

回忆一下事件:摩根大通的伦敦交易部门进行了一连串交易,如果危机后的美国经济持续低迷,这些交易将大赚一笔。随着经济好转,交易员们试图撤回投资未果,最终令该银行及其股东损失60亿美元。

控告针对的不是这笔损失,而是交易员故意向银行高层虚报损失金额。这进而导致银行向公众和监管机构提交了不实的财报。至于高层是否授意在财报中压低损失金额,我们还不得而知。

误导监管机构的行为,其性质是严重的:如果损失威胁到银行本身,监管机构需要提前获悉情况,以采取对策。没错,摩根大通资本充足,所以60亿美元的损失虽然痛苦,但不至于危及存亡;此外,起诉书写道,虚报金额只有几亿美元。但监管机构仍然希望银行能通知自己,这样它便能调查其他大银行是否也在进行类似的下注。金融危机在2008年爆发,是因为太多机构同时(错误地)押注美国房地产市场有能力支撑住巨额的劣质抵押贷款证券。如果金融家隐瞒问题,提前预警的机制便难以生效。

您已阅读33%(505字),剩余67%(1043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订阅以继续探索完整内容,并享受更多专属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FT中文网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设置字号×
最小
较小
默认
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