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札记

媒体札记:坏新闻

FT中文网专栏作家徐达内:李天一和郭美美已成为一对“金童玉女”,年轻、多金、骄狂,满载着底层民众对权贵勾结的黑幕想像,只要一点风就能吹起愤怒的火焰。

一、轮流发生

只要去汇聚中国毒舌网民的网易跟帖世界里转上一圈,就会明白,李天一和郭美美已经成为一对金童玉女。年轻、多金、骄狂,他俩身上满载着底层民众的羡慕嫉妒恨,满载着对权贵勾结的黑幕想像,只要有一阵风吹过,愤怒的火焰就能蹿上云天——不管这阵风是不是真的空穴来风。

“轮流发生性关系”就刮起了一阵风。事后看来,这实在是个啼笑皆非的乌龙,那么多莫名其妙的义愤填膺,可以归结于公众缺乏法治素养,可以归结于碎片化阅读年代的浮躁,更可以归结于对司法黑暗的习惯性怀疑。杯弓蛇影、风声鹤唳,展现出中国民众对社会公正的信心是多么脆弱。

@网眼八分斋可能感受到这阵风的微博意见领袖。27日午后,他怒火中烧般地留言:“李天一案再次把公众揉成了废纸,权贵游戏肆无忌惮地表演着无耻:代理律师因梦鸽要求写李天一未参与轮奸公告、做无罪辩护而解约;北京警方更是以李天一5人‘轮流与该女性发生性关系’对轮奸予以背书。李双江们的护短,只会让仇视增加,公众仇富仇官就是这样来的!”

梦鸽的“护短”,源自华西都市报,26日是说她“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到了第二天的京华时报上,更进一步,变成了她要求律师“写一公告,称李天一没有参与涉嫌强奸案”。虽然记者们所引述的都是未具名的“知情人”,但似乎也没多少人关心说法的真假,只是被一下子撩起了快要淡忘的记忆。

中新网27日午时发出那条《北京警方证实李天一案侦查完结,被告辩护律师换人》,本来也只是跟风报道。记者应该也没料到,是在交代新闻背景时,给质疑者留下了话柄:“今年2月17日晚,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另外4个男孩儿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儿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轮流与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该案被曝光轰动一时,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那些总是怀疑李天一案会同样被权贵勾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网络监督者,眼睛里可揉不得一点沙子,当即捉住“轮流发生性关系”这个描述方式,厉声质问。@丁来峰就专门贴出从4个月前《李天一轮奸案细节:5男殴打恐吓并轮奸1女》到昨天《梦鸽曾欲公告李天一未强奸,律师受不了请辞》的对比截图,并将中新网那句“轮流与该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特意标注下划线,诠释道“轮流发生性关系,可以理解为女孩自愿群P”,继而高呼“李天一案:权力强奸法律的逻辑”:“一个普普通通的轮奸案,超过法定期限才‘侦查完结’...从轮奸到‘轮流发生性关系’,再到将军之子没有参与强奸——这是中国司法现状的一个经典缩影...如果没有舆论的轩然大波,还不知会演变到何等的荒唐模样...请继续强烈关注!”

@评论员王攀也在破口大骂:“北京警方能把李天一涉嫌轮奸案说的这么委婉,这么温暖,这么浪漫,这么无耻,这么有诗意,这么有高度,只能说明,李天一他妈梦鸽做的很对:他们真的不需要律师了!”

@史璞的抗议方式是反讽:“‘轮流发生性关系’替代‘轮奸’,彰显:1.代表先进性能力,代表先进文化,代表被轮流发生性关系的女孩的最根本利益。2.被轮流发生性关系的女孩吃到处男了,建议回封一红包,感谢党国恩情”。

群情汹涌间,有些转发中新网报道的媒体甚至都需要撇清干系,比如,当@东方不败西方败OV质问“小编用意何在?什么轮流跟女孩发生性关系?搞的女的是愿意一样”后,代表央视网新闻中心的@网络新闻联播一幅眼泪汪汪的委屈模样:“这可不是我说的”。

至于那些本就专以谴责社会不公为已任的账号,更是表现得怒不可遏。@1句实话就算没能赶上第一波谴责浪潮,也要在半夜补充发言,并照样在12小时里即收获超过6000次响应:“一次次创新,一次次洞穿百姓底线!真恶心!继带套就不算强奸,第一个上不算轮奸,雷书记谈恋爱之后,神奇大地又喜迎新名词诞生:‘轮流发生性关系’!这是权贵专用词吗?被枪决的聂树斌你只能怪自己没摊上一个好爹? 东方文字的博大精深都也已经被轮奸,啥也不说了,请轮流转发!”

要说微博上的文字高手,@李承鹏绝对算一个,果然是他率先将愤怒引导向了更多的对手:“刚才有人问我什么是中国司法。我这个门外汉想了很久,只好说:如果你是聂树斌,那就是强奸。如果你是李天一,那就是轮流发生性关系。他也想了很久,说:原来这么多年我错怪官员了,他们只是轮流上台与人民发生性关系”。

@作家-天佑也没辜负他这个名头:“有网友说:自打‘轮流发生性关系’一词出现后,从此偷窃不叫偷窃,叫技术性获取;卖淫不叫卖淫,叫有偿性爱服务;杀人不叫杀人,叫终止对方生长进程;贩毒不叫贩毒,叫兜售有瘾食品;赌博不叫赌博,叫有奖励性娱乐;通奸不叫通奸,叫性趣相投的性爱游戏;乱伦不叫乱伦,叫紧密亲人之间的肉体了解”。

最终还是@王牧笛言简意赅:“所谓权力,就是可以轮流发生性关系的一种能力”。

群情汹涌,争先恐后。于是,“轮流发生性关系”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微博热门话题,并成为搜索榜头号关键词。紧排在后面的“我和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真乃天作之合。因为这一句,分明就是看到前一句后的集体反应。

其实,对比过往类似表述可知,4个月前的中新网报道中,同样用过“轮流发生性关系”的描述方式,只不过当时前面多了个“恐吓后”的前提。而且,就在这篇报道的最后一段,分明就是“李天一涉嫌轮奸已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的补充说明。

所以,确有来自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CID小苏值此劝告各位不必如此一惊一乍:“特意看了新闻。斟酌前言后语,避免断章取义。新闻应该陈述事实、客观描述。不应有任何主观色彩。‘轮流发生性关系’是对过程陈述,所以我认为这篇报道措辞还是非常客观的。审判前应该多用中性词描述,审判结束确定罪名后再用‘强奸罪’进行报道”。

然而,没有安全感的人们永远都会显得敏感,这份平心静气在黑幕想像者那里仿若杯水车薪。当“轮流发生性关系”已经成为设置好的议程后,那些懒得点开链接的发言者,谴责还来不及,哪里还顾得上察看全文。况且,此时的微博气氛已经沿着过去每个新名词诞生后的轨迹,由拍案而起的怒斥转化为笑中带泪的造句,人人化身时代小丑。

“但使龙城飞将在,轮流发生性关系”、“垂死病中惊坐起,轮流发生性关系”、“怒发冲冠凭栏处,轮流发生性关系”、“一江春水向东流,轮流发生性关系”、“姑苏城外寒山寺,轮流发生性关系”……古诗今用,花样百出。其中,最最应景的莫过于嵌有李双江成名作的那两句:“红星照我去战斗,轮流发生性关系”。

随着两则媒体标题在28日被发掘展示,这种全民狂怒兼狂欢达至高潮。一个是山东聊城晚报的“李天一他妈的要求高,律师不干了”,另一个是来自某家网站的“李天一他妈逼的律师辞职”。面对这种双关粗口的标题技巧,虽然确有一些发言者就此批评了媒体编辑在正式表达时缺乏底线廉耻,但更高声的仍是大快人心的喝彩——成功的证明是,此后又有一些管控相对松散的网络媒体跟进并升级句式,比如新浪四川频道就在当天中午给出了“李天一他妈逼太紧,律师压力大主动辞退”的终极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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