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

中国对外援助不应再由商务部主导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余南平:中国对外援助的主导机构不是外交部,而是商务部对外援助司。为适应国际社会,避免不必要的误判与误读,中国可对这一模式做必要的改造。

随着中国在世界影响力的持续提升,原本作为“朋友外交”和“兄弟外交”延伸的中国对外援助,日益被人关注。

人们关注的视角,首先是其持续增长的援助规模:2011年首次发布的《中国对外援助白皮书》称,截止到2009年底,中国累计提供对外援助金额2562亿元人民币,其中无偿援助资金1062亿,无息贷款765亿,优惠贷款735亿,2004-2009年中国对外援助资金年平均增长29.4%;而如果根据美中经济安全与审议委员会的数据,中国的对外援助规模则从2002年的5000万美元,膨胀到2007年的250亿美元,总计为4708亿人民币,增长了50倍。

可以肯定的是,今天中国对外援助的战略角色,在中国持续增长的海外利益和国际交往扩大中,已经非1970年中国援建坦赞铁路时代可比。中国对外援助活动在大国成长中开始发挥与众不同的独特作用,包括与国际发展委员会成员国(DAC)在同一个领域的激烈模式竞争和同台竞技。

商务部主导中国对外援助

中国作为非DAC体系的发展中国家的最大对外援助国,在过去几十年的对外援助工作中坚持自身独特风格,创建了中国特色的模式,包括对外援助管理机制。但这个机制最奇怪、并经常引发误判的是,中国对外援助的主体承担组织机构不是外交部,而是商务部对外援助司,它全权负责中国对外援助政策的制定与援助活动的实施。

再从更具体的机构设置的角度来看,中国在商务部对外援助司内除了设置非洲处、亚洲处等区域管理处外,还特别设计了质量监督处,这就似乎说明,工程项目是中国对外援助的主要内容。同时这种设置也反映了中国对外援助的特色,即对外援助在以工程项目开展的同时,还要负责援助项目的进展监督与落地验收,基本沿袭了1970年中国援建坦赞铁路时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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