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总,一个卑微的中国人,因为纵火烧死47人、烧伤34人而进入公众视线。滥杀无辜,说他是恶魔也不为过。6月11日,《厦门日报》发表文章,这样发泄对他的仇恨:“民众的公敌!”“他留存在公众心里的,只会永远被唾弃与被谴责。”
罪犯死了,但他的灵魂并未安妥——在离开这个世界前,他怀有一颗复仇的怨恨之心。其罪孽百身莫赎,人们当然也不会去原谅他。物伤其类,我们应该充分表达对无辜死难者的哀思,并抚慰他们的亲人。但同时似乎也不妨对作恶者的灵魂施与悲悯,一个苦难深重的灵魂需要安抚,他既是不幸的承受者,也是罪恶的制造者。施与悲悯,我们才能得到道德净化,从仇恨的负性情绪中解脱出来。文明世界就是这样对待此类事件中的恶人的,他们视恶人为社会肌体分泌的毒素,一桩罪案往往引发对执政当局政策的检讨。
当地政府并无哀悼死难者的举动,也不让公众知道其亲友的内心感受,他们或许以为这样就可以平息愤怒的情绪,阻止对政府责任的追问,进而稳定局势。如此方能理解《厦门日报》的这篇评论。题为《陈水总丧心病狂 全社会必须共诛之》的主旨是:灾难乃十恶不赦的坏人所为,且已受到惩罚——被火烧死;在救助过程中好人涌现,他们传递出源源不绝的“正能量”——你若能自然地感受到这种东西,才是政治正确的国民;若由此探究坏人的生存处境,并试图报以理解和同情,进而追究政府的责任,就非常危险了。在同样的社会制度下,为何只有他去杀人放火?唯一的答案是:因个人心理缺陷所致。受害者应该恨的只是罪犯,这就是结论。
政府俨然成了一个终结者和永远的胜利者。坏人行凶,百姓受害,政府出面显示威力:破案,施救,赔偿。惟其如此,政府的存在就更不可或缺了。所以,一场惨绝人寰的灾难,无一例外地变成了功德碑,主流媒体按照主管部门的指示,轻而易举地将悲剧做成颂歌。读者看不到受害者的呼号,无从获知社会的真实反应,更难获得罪犯铤而走险的真实动因,政府也不想借此深挖犯罪根源,处理责任人,端给你的是冒热气的热情、爱心和责任大菜……每一场灾难过后,社会不会有一丝进步:坏人照样施暴,百姓无辜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