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札记

媒体札记:粗话、谣言、举报

FT中文网专栏作家徐达内:贴标签、骂街式的公共辩论引起批评,但“斗勇好狠”的辩论风度问题恐怕不是政府官员的心腹大患,真正让他们深恶痛绝的是造谣传谣。

@孔庆东昨天像没事人一样,骂茅于轼,转发北京警方对京温商城安徽女子坠亡案的辟谣,甚至跟帖了一首“梦萦北大”的诗。这位孔子后裔绝口不提自己因为微博“骂人”被判赔偿的消息。

但他的微博老冤家们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热烈传播源自当天新京报的报道:“'你说的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北大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一句口舌之快,结果却被网友告上法庭。近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

京华时报今日所刊《名人言论不能背离身份与责任》,即是由作者魏英杰陈述“本人在十几年上网过程中,也被人骂过比这还要狠的话,但恼火归恼火,最终并没有诉诸法律”后的感受,并获新浪推荐:“孔教授因一句骂人的话而受到法律惩罚,这对他本人不失为一件好事,或可使他不至于在背离身份与责任的路上走得太远。这对于名人该如何在公共领域发言,也具有一定启示作用,其意义就在于重申了公共言论的若干原则……特别是在微博这样的公共舆论平台,哪怕数十万粉丝如众星捧月般追捧你,名人也应保持头脑清醒,明白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

而在成都商报和中国青年报的版面上,时评家王石川的情绪更加高涨。《孔庆东败诉,粗鲁不是个性》里,他不仅要把掌声送给起诉者,赞叹“这名年轻的大学生具有强烈的权利意识”,更在文末终将话题引向政治歧见:“需要深思的是,孔庆东何以具有那么强烈的优越感,在他眼中,几乎与他观点不合的人都是‘狗汉奸’。汉奸,这是一个极其严肃而又恶狠狠的称呼,一旦给某人贴上汉奸的标签,就具有置人于死地的杀伤力。无论什么理由都不应该随意给人贴标签,否则就应了伏尔泰的那句话:‘人人手持心中的圣旗,满面红光地走向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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