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

Lex专栏:瑞银挨的“板子”太轻

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对瑞银“流氓交易员案”开出的罚单为其历史上第三高,但仍然太低。只有股东受到了真正的伤害。在银行业,罚金的威慑作用值得质疑。

罚金将是4240万英镑、或3000万英镑(如果早期和解的话),请缴纳。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昨日对瑞银(UBS)开出的这张罚单是该机构有史以来开出金额第三高的一张。瑞银因管理不力让流氓交易员奎库•阿多博利(Kweku Adoboli)有机可乘,导致该银行损失23亿美元。这家瑞士银行承受了损失,阿德波利被投入了监狱,银行多名高管辞职。但罚瑞银这么点钱又起到了什么作用呢?

开出此类罚单对英国而言是相对新鲜的做法。FSA因为巴克莱银行(Barclays)操纵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对其开出了罚单;随后还可能处罚其他操纵Libor的银行。摩根大通(JPMorgan)因未隔离存放客户资产被罚3300万英镑。如果这些金额看上去并不高的话,那大多是因为处罚原则太过宽松。FSA对违规者处以的罚金最多不能超过其违规期间业务收入的五分之一。在瑞银的例子里,尽管该行在3年前被罚款800万英镑后未能收紧控制,但考虑到该行在那之后采取的措施,FSA对该行处以的罚金仅为违规期间业务收入的15%。相比之下,2008年杰洛米•科维尔(Jérôme Kerviel)令兴业银行(Société Générale)损失近50亿欧元,而法国监管机构对该行风险控制不力开出的罚单仅400万欧元。

您已阅读58%(542字),剩余42%(395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订阅以继续探索完整内容,并享受更多专属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FT中文网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设置字号×
最小
较小
默认
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