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走出“事故时代”要靠自发秩序

FT中文网公共政策编辑刘波:交通事故频发,但在应对挑战时,需要尊重和发挥社会自发秩序。开放的社会、负责任的政府和科技的进步,可以形成正反馈回路。

哈尔滨大桥坍塌,三死五伤,经济损失巨大;陕西延安特大公路交通事故,36人死亡;甘肃陇南市客货车相撞,五死九伤……一场场惨祸让人应接不暇,淋漓的鲜血背后是公众的困惑与迷茫——中国是不是进入了交通事故多发期?能不能找到什么办法来改变交通事故频发的现实?

事故的集中爆发也许具有偶然性,但背后的大趋势是显而易见的,根据统计,中国的交通事故频率和万车死亡率居于世界前列。一些事故,如哈尔滨的大桥坍塌,背后也许确实有腐败、权力寻租的阴影,但撇开这些因素不谈,中国作为一个欠发达的转型国家的现实、中国社会和经济结构的巨大变迁、中国有限的资源和技术水平,决定了它会和当年那些处于发展期的西方国家一样,必然处于一个事故多发的历史阶段。

城市化和全球化也许让问题变得更严重:追求美好生活是人的天性,农村人从电视中看到城市人的出行方式,城市人从电视中看到西方人的出行方式,理所当然会产生效仿心理,例如,随着收入的提高,农村人也希望而且有能力乘坐卧铺客车出行,但基础设施状况、合格司机数量和公众的交通规则遵守程度等方面的欠缺,决定了其中必然隐藏着安全隐患。

这不是中国独有的问题,其他国家在繁荣过程中也遭受过类似的冲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拥挤的马车让道路狭窄的伦敦事故频发;二战之后的美国和日本,经济快速增长和汽车拥有量的提升造成交通事故大幅增加。而且这个过程贯穿着整个人类历史,经济与技术的进步总是要挑战既存的社会规则和治理方式。最早的城市化意味着交通规则的制定和政府机构的复杂化,火车、汽车、飞机等更精密的交通工具则要求更细致的规则和管理方式的诞生,同时带来社会关系、社会意识和法律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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