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股市监管机构得1分,欺诈者零分。昨日,香港证监会(SFC)赢得法庭命令,要求洪良国际向少数股东退还其上市所得。该公司被指在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IPO)期间进行了虚假和误导性的陈述。对香港投资者而言,这是一个重大突破。早该如此:最近几个月一系列的企业治理丑闻,浇灭了投资者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热情。
从香港传出的信息越来越响亮:上市公司无论在哪里注册,都不得误导投资者。此次裁决标志着香港首次对一家离岸公司(洪良国际在开曼群岛注册)直接惩罚。此前监管机构已经对IPO保荐机构采取了严厉措施。今年4月,曾为洪良国际提供保荐的兆丰资本(Mega Capital Asia)因在该公司上市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被处以罚款并被禁止从事IPO保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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